4月上旬,幸福工程河北省組委會舉辦了幸福工程項目管理培訓班。省組委會副主任柏玉蘭、辦公室主任任學珍,各市計生協常務副會長、秘書長及40個幸福工程項目縣的副會長、秘書長、項目負責人參加了會議。幸福工程全國組委會也派員出席了會議并就如何做好項目管理工作做了講話。
培訓班主要對河北省2003年募捐情況進行了經驗交流,并研究部署如何使用管理1000多萬元募捐款和原有項目滾動資金、發揮更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重點強調了以下幾點:
1、 各級工作人員要提高對幸福工程的認識,熟知和掌握項目的管理和運作程序,嚴格按照《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行動管理辦法》在項目選擇、項目操作、資金管理等方面做到科學化、規范化。
2、 優先選擇國家級、省級貧困縣;對原有運作好的項目縣可追加項目資金;城區的項目資金主要用于救助下崗職工中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母親。
3、 縣級項目點一般投入20~30萬元,在資金到戶的基礎上盡可能采取集中使用、整村推進的辦法。當地政府要提供配套資金,主要用于工作經費和“治愚、治病”。
4、 縣級項目一個周期為五年,每個貧困母親的救助周期為1~2年。
5、 省、市、縣幸福工程資金的使用情況需委托當地的會計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進行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
6、 各市、縣要單設幸福工程賬戶、專人負責、專款專用、不得挪用或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