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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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 Disclosure一、項目名稱
汶川地震重災區大病兒童救助項目
二、開發背景
為支援汶川地震災區群眾,救助大病兒童,減輕貧困家庭負擔,增進人口福利和家庭幸福,共同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貢獻,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接受深圳市慈善會委托,合作開展“汶川地震重災區大病兒童救助項目”。該項目由深圳市慈善會向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捐贈600萬元用于在汶川地震重災區開展兒童大病救助工作。
三、運作方式
(一)確定救助地區、救助病種、救助金額。
經溝通研究,決定將救助對象定為四川省北川縣、汶川縣、青川縣、綿竹市、什邡市、都江堰市、平武縣、安縣、江油市、彭州市、茂縣、理縣、黑水縣、松潘縣、小金縣、漢源縣、崇州市、劍閣縣,以及甘肅省的文縣、舟曲縣、康縣、隴南市武都區,陜西省寧強縣、略陽縣等24個重災縣(市)的貧困大病兒童,其中,貧困計劃生育家庭、震后再生育家庭大病兒童優先。
此次大病救助項目的救助病種包括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惡性腫瘤、器官移植、爆發性肝炎、肢體殘缺、唇腭裂、慢性腎功能衰竭、燒燙傷、腦癱、進行性脊肌萎縮癥、幼兒系統性慢性關節炎及其他經縣區級以上醫療機構認定的危重癥兒童。
根據我會與深圳市慈善會簽訂的合作協議,將對符合上述條件、且在2008年5月12日——2011年5月11日期間就醫的大病兒童給予資助,救助標準為個人負擔醫療費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按照個人負擔費用的50%予以救助,每人救助的最高額度累計不超過20000元。
(二)四川、甘肅、陜西計生協在受助地區進行摸底調查,由縣級上報到市級,市級上報到省級,省級上報到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并逐級審核。
(三)基金會最終確定受助名單及救助金額,反饋給各省計生協。
(四)各省計生協將確定的救助信息傳至各縣,在患兒所在地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隨后將公示結果報至基金會。
(五)公示無異議后,基金會撥付救助款,地方計生協將救助款發放到受助患兒家長手中,并反饋救助金發放活動信息。
四、開展情況
(一)摸底調查與制定實施方案
2011年5月中旬,我會向四川、甘肅、陜西三省人口計生委發函,通知汶川地震重災區大病兒童救助有關事宜。5月底,陸續收到上述各省復函。三省人口計生委對該項目十分重視,將項目的具體工作落實到省計劃生育協會,進行摸底調查。2011年6月9日,我會邀請三省項目負責人專程到北京參加“汶川地震重災區大病兒童救助項目”座談會,聽取各省摸底情況匯報。經討論,決定每個省先選取一個縣(四川綿竹、甘肅武都、陜西寧強)作為試點,嚴格按照會議紀要規定的標準組織實施。座談會還制定了工作日程和工作流程。
(二)啟動試點縣救助活動
2011年6月10日—7月31日,四川、甘肅、陜西三省按計劃將試點縣的申請資料進行核查、匯總、上報,經過基金會審核,共有符合救助條件的大病兒童197人,撥付救助款167.7319萬元。
(三)全面開展救助
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切實幫助大病兒童,根據善款額度和患兒的實際數量,我會在試點的基礎上,選擇陜西略陽縣、甘肅舟曲縣、康縣、文縣、四川什邡市、劍閣縣、青川縣、北川縣、安縣、江油市全面開展大病兒童救助工作,以確保這些地區符合救助條件的大病患兒得到有效救助。經過嚴格篩查、復審、確認、公示,“汶川地震重災區大病兒童救助項目”共在四川、甘肅、陜西的13個重災縣開展救助活動,有606名大病患兒符合救助條件,總計發放救助金522.9002萬元。
(四)捐贈設備
根據項目合作協議與實際執行情況,剩余40萬元救助金可用于幫助基層醫療機構添置醫療設備。鑒于什邡市是全國“創建幸福家庭活動”試點市四川省德陽市所轄縣級市,在大病兒童救助過程中工作細致認真,且什邡市婦幼保健院為縣(市)級以上醫療機構,可開展大病兒童救治工作,故選定什邡市婦幼保健院為此次醫療設備援助單位。
五、取得成果
“汶川地震重災區大病兒童救助項目”共在四川、甘肅、陜西的13個重災縣開展救助活動,有606名大病患兒符合救助條件,總計發放救助金522.9002萬元,平均每名患兒救助金額為8628元,最高救助金額2萬元,最低救助金額2500元。其中,為四川省什邡、北川等7個縣的362名大病患兒發放323.2946萬元救助金;為甘肅省舟曲縣、康縣等4個縣的172名受助兒童發放149.8053萬元救助金;為陜西省寧強縣、略陽縣72名患兒發放49.8003萬元救助金。
大病兒童救助項目在基層十分受歡迎,許多患兒家長得到救助金時激動地淚流滿面。該項目為特困家庭送去了溫暖,解決的困難,提升了黨和政府的形象,為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