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動態
News新聞動態
News募捐如何取信于民
許多市民對“募捐箱”不相信,表面看來是市民缺少愛心。但設身處地站在被勸募者的角度看,不知募捐活動的真假,確實也是一個很大的愛心障礙。對此,此類活動就有必要在消除人們的“真假難辨”心理上,工作再做細一些。比如,在募捐現場,多向群眾提供一些直觀性較強的資料,尤其是影像資料;比如,推出讓捐助者很方便地核對被捐助者身份的措施等。
我們社會,絕對不缺乏愛心。但是我們也必須看到,捐助者的一個普遍心態是,能夠看到自己的愛心捐助收到實實在在救助效果。因此,募捐行為能否以“對口資助”為主,當是基金會應該認真考慮的。(馬龍生)
關鍵要有法律保障
根據我國《救災捐贈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發生自然災害時,可以發起救災捐贈的受贈人,只包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和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認定具有救災宗旨的公益性社會團體。但有的單位或募捐人無視自愿原則及相關法律規定,隨意發起各種募捐活動并利用行政手段使募捐變成強行攤派,而一些非法的募捐活動騙取了人們的信任,褻瀆了捐款者的愛心。
要保證慈善事業正常發展,就必須要完善社會募捐法規政策,規范社會募捐行為,使接受捐贈和救助更加公開透明,合理合法,防止借募捐謀取不正當私利,保證善款善用。否則,上述募捐的尷尬還會照樣發生。(高君波)
靠機制不能靠箱子
一直以來,我們的募捐機制是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捐助工作機制。它的確在漫長的歲月里功勞卓著,但毋庸諱言的是:這種具有濃厚行政色彩的募捐方式實際上民意基礎很薄弱。而以“以心換心”為價值訴求的慈善募捐,靠“突擊式”的運動進行不僅顯示出社會缺乏一種穩定有效的慈善募捐渠道,更嚴重的是從運作體制上斷裂了捐贈者的情感認同鏈。
不要埋怨我們“不慈善”,倘若不讓權利和義務真正對等起來,再漂亮的募捐箱也夠不上讓人掏錢的理由。(鄧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