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幸福工程的宗旨是什么?答:幸福工程的宗旨是動員海內外各界的資金和力量,扶助貧困母親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提高其文化和身體素質以及經濟和社會地位,使貧困母親享有生存與發展權,接受教育權、生殖健康權。以實現少生、優生、優育,脫貧致富,家庭文明幸福之目的。
2、幸福工程的任務是什么?答:為貧困母親“治窮”、“治愚”、“治病”。
3、幸福工程的救助模式是什么?答:小額資助,直接到人,滾動運作,勞動脫貧。
4、幸福工程的目的是什么?答:促進貧困地區人口與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5、幸福工程救助的對象是誰?答:幸福工程全國組委會和各省、市、自治區組委會實施救助的對象分別是國家級貧困縣和省級貧困縣的貧困母親,同時在城市逐步推行對特困失業母親的資助活動。
6、救助的形式和方法是什么?答:救助的形式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種:
一是規模救助。即由全國組委會或省(市、自治區)組委會出資,在某縣的一個或若干個鄉、村設立幸福工程項目點;
二是單位結對救助。即由某個資助單位或機構出資在某縣的一個或若干個鄉、村設立幸福工程項目點;
三是個人結對救助。即在已經實施運作的項目點上根據捐贈者出資額度,救助若干名貧困母親。無論那一種救助形式,都是采用集中投資,統一實施,集體管理的方法。
7、“三治”具體內容是什么?答:所謂“三治”中的“治窮”是幸福工程項目的核心內容,也就是幫助貧困母親通過勞動脫貧致富。“治愚”主要是興辦“母親學校”,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同時由縣級的畜牧、林業、科技等部門共同配合向受助母親傳授各類種植、養殖和加工等一般性技術。“治病 ”主要是利用該縣的醫療、衛生、計生等現有設備,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受助母親提供健康普查服務,并兼治一般性常見婦科疾病。
8、幸福工程救助資金的來自何處?答:救助貧困母親的資金來自于全社會,包括海內外各界愛心人士的愛心奉獻。
9、幸福工程各級機構如何管理和使用好這些善款?答:幸福工程各級組委會作為“橋梁”,肩負雙重任務,即要向全社會進行廣泛的宣傳和動員,以籌募到更多的善款,又要最大限度地利用好所捐善款,這叫善事善做,善款善用。我們把這些善款稱之為“高壓電”。任何機構和個人在使用這些善款時都是嚴肅認真,慎之又慎的,絕對不能出現不良現象。一旦發現問題,各級執行機構就會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我們也歡迎全社會包括捐贈者以及各級紀檢、審計等部門都可以對幸福工程的工作進行監督,以便我們更好地完善各項管理工作。
10、貧困母親個人可不可以直接向全國組委會申請救助款?答:因為幸福工程的資助款是資助而不是給予,實施一個項目周期脫貧后還要收回資金救助其它母親,所以,脫離管理機構的單個救助是無法實施的。換言之,個人直接向全國組委會申請救助款是不可以的。
11、受助母親的標準和條件是什么?答:1、本人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貧困線標準;2、必須是實行計劃生育戶;3、本人及家庭有強烈的脫貧愿望和計劃;4、本人及家庭成員具備勞動脫貧能力;5、遵紀守法,尊老愛幼,鄰里關系好;6、講誠信,能按時如數歸還本金支付管理費。
12、為什么發放救助款時受助母親必須到場領款?答:幸福工程救助的對象是貧困母親,所以規定,在進行資助款的發放時,必須由受助母親本人親自到場領取現款。這不僅是一種形式,救助的本身除了通過經濟方面的資助外,還有更深層次的內容,那就是提高婦女的經濟地位和政治地位。實踐證明,通過這種形式已經起到了以上作用。
13、受助母親的資助款使用到期后不還行不行?答:不行。這是因為幸福工程的救助模式所決定的。貧困地區的貧困戶和城市特困母親是很普遍的,大家都在等待救助。加之幸福工程的救助款額有限,所以利用滾動運作的方式可最大限度地救助更多的待救助戶,以使更多的人早日脫貧致富才是真正的目的。
14、幸福工程項目設點的標準是什么?答:幸福工程項目實施救助的條件必須是國定貧困縣或省定貧困縣。
15、幸福工程項目實施中的項目匹配資金是指什么資金?答:按照《幸福工程管理辦法》的規定,國家或省級組委會在某縣設立幸福工程項目點,該縣就必須按1:1(特困縣可視情為1:0.5)的相同數額提供匹配資金,共同扶助該項目點的發展。
16、省和縣級組委會及項目辦的機構名稱是如何確定的?答:省、市、自治區經全國組委會授權可成立組委會或辦公室。縣級機構只能成立項目辦公室。 機構稱謂及印章刻制的內容分別是: (1)、 已授權成立省、市、自治區組委會的稱謂和印章內容為:“幸福工程××省組織工作委員會”、“幸福工程××省組織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幸福工程××省組織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財務專用章”(2)、授權成立幸福工程辦公室的稱謂和印章內容為“幸福工程××省辦公室”、“幸福工程××省辦公室財務專用章”;(3)、縣級項目辦為:“××縣幸福工程項目辦公室”、“××縣幸福工程項目辦公室財務專用章”。
17、項目縣要不要設立專用賬戶?答:按照《幸福工程管理辦法》的規定,在項目實施期間應設立幸福工程專用賬戶。但考慮到各地的實際情況及銀行有關規定,在此不做統一要求。有條件的一定要單設賬戶。如條件不允許,可以不設,但必須在縣計劃生育協會賬戶內專立科目,專項管理、專款專用。
18、縣、鄉、村級項目機構主要提供那些服務?答:以上三級機構在項目運作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說,該項目的成敗與否與這三級機構有著直接的關系。該三級機構除了履行項目申報、資金匹配、善款發放、服務協調、技術指導等基本性服務外,還要幫助受助者進行項目的選擇,生產資料的購置,項目實施中各類問題的處理,并尋找市場和銷路。更重要的是要監督指導其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可靠性,防止項目的失敗和損失,以保證救助資金完整的回收和再利用。
19、資助款的使用收不收利息?答:按照國外和國內的通行做法,以小額資助的形式開展扶貧活動同樣要收取一定的項目管理費。考慮到實際工作的需要,幸福工程項目每年收取3% 到5%的項目管理費。實踐證明,收取管理費的好處有三:一是可增強受助者的還款意識;二是收取的管理費可用于項目執行過程中的工作費用;三是可節存部分經費以備因項目受損后的補救。管理費收取和使用的機構為幸福工程縣項目辦公室。
20、幸福工程的三大任務是治窮、治愚、治病,組委會對每一輪“三治”經費比例是如何規定的?答:幸福工程的主要任務是治窮、治愚、治病,其中,以治窮為主。在國家級項目縣的首輪撥款當中,將有一定比例的治愚、治病的專用款項和項目執行費。第一輪救助周期結束后,該款項隨之使用完畢,實際上各項目縣周期運作結束后上交到省組委會的資金是“治窮”資金,按照國際慣例和《幸福工程管理辦法》規定,凡屬全國組委會設立的項目縣,當地必須提供1:1的匹配資金,據此,從第二輪開始,以后的每一輪救助,項目點的治愚、治病資金和項目執行費按照首輪比例從匹配資金中或收取的項目執行費中配齊。
21、遇有天災人禍等自然災害使項目受損時如何處理?答: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若因天災、人禍等自然災害給項目經營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其處理辦法主要采取:一是向上一級幸福工程組織機構如實報告受損情況;二是請示省級組織對該受助戶的還款采用緩交、部分減免、全部減免的措施;三是可利用風險備用金給予補貼,以度過難關,最后達到成功之目的,具體處理方法由省、縣協商解決。
22、項目點的救助資金一旦出現被挪用或流失等情況應如何處理?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的規定,幸福工程的救助資金為社會愛心人士所捐,而且捐贈目的和使用目的非常明確。也就是說,此款只要用于幸福工程以外的任何方面都將被視為挪用。更不能出現人為損失,貪污浪費等情況。一旦出現以上問題而造成救助資金的流失,將由項目點的上一級行政組織調查核實,并據實依法處理。無論做出那一種形式的處理,幸福工程的救助資金都不得受損,否則將由受益項目縣的法人承辦單位負責償還。
23、項目協議到期后資金如何回收、上交和使用?答:按照《幸福工程管理辦法》之規定,每個項目點的資助期滿后,應按以下程序辦理資金回收手續:
(1)、受助母親在受助資金使用到期后必須按期、如數歸還資助款;
(2)、收取還款的部門為縣幸福工程項目辦公室;
(3)、縣幸福工程項目辦公室必須按照協議規定,如數按期收回資助款并上交幸福工程省級組委會或辦公室;
(4)、幸福工程省級組委會所收資助款,必須劃撥到幸福工程專用帳戶,以備核查。同時制定出下一周期的施救方案進行下一輪運作并將新項目點的基本情況報全國組委會項目部備案。
24、項目款到期上交省組委會后,該款項的使用權限是如何規定的?答:凡屬全國組委會和省級組委會、辦公室在各地設立項目點的資助款,無論何時回收到哪一級,它的所有權都為幸福工程。為了更簡便、更直接的實施項目運作,也考慮到各地的實際利益和需要,故由全國組委會和省級組委會投入到各地的項目資助款在項目實施時即轉變為幸福工程省級專項基金。其所有權為幸福工程,使用管理權為各省、市、自治區。
25、全國組委會對各省、市、自治區實行對口救助的操作程序是如何規定的?答:為了擴大幸福工程的救助面,除全國組委會向貧困地區的貧困母親實施救助外,還開展了結對救助的方式實施救助,即由發達省份和地區在欠發達地區設立項目點進行結對救助。其操作方法主要是:由出資方或受助方將對口救助的意向、出資數額報全國組委會項目部;該項目部按照項目點設立的程序實施操作并撥款。
26、幸福工程如何在城市實施救助特困失業母親?答:在救助農村貧困地區貧困母親的同時,幸福工程順應社區發展建設的形勢,針對城市出現下崗和失業人口增多的現狀,以特困失業母親為切入點,拓展幸福工程的活動領域,在城市社區中資助和組織特困失業母親興辦服務或培訓項目,為她們排憂解困。具體資助形勢、數額、及實施辦法,擬在部分城市先行試點,待取得成功經驗后,再逐步推廣實施。
27、在已開展幸福工程的項目縣能否進行募捐活動?答:不能。幸福工程管理辦法規定未經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幸福工程名義募集資金和開展相關活動。但是,如果遇到自愿捐款捐物等情況則應由省、市級已有募捐資格的幸福工程機構接受捐贈并出具收據。所捐財物的使用方法可由雙方協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