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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
“拾穗行動”暨中國鄉(xiāng)村兒童支助計劃
實施細則
一、支助對象:事實孤兒以及單親半孤兒家庭的在校學生(以中小學生為主)
二、支助形式:一對一支持資助,多對一支持資助(“支助”)
三、受支助標準:
1.事實孤兒以及貧困單親家庭孩子;
事實孤兒定義: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蹤或改嫁,導致事實上無父母撫養(yǎng);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為殘疾人,失去生活依靠;或父母雙方殘疾;或父母雙方服刑導致一段時間失去生活依靠;或一方服刑,另一方改嫁或失蹤導致無父母撫養(yǎng)。
2.家庭年收入在當?shù)仄骄揭韵拢?
3.其他社會資助在拾穗行動支助金額以下可適當放寬;
注:必須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可申請支助。
四、支助費用:支助款項為2860元/每人/每年(10%作為項目管理費用),其中每月200元,過年發(fā)一個200元新年紅包 。
五、支助時間:
1.一線志愿者隨時向地區(qū)負責人或地區(qū)合作基金會提交受支助對象申請資料,地區(qū)負責人或合作基金會匯總后每月向人基會提交一次申請人資料,人基會審核無誤后,每半年向地區(qū)負責人或者合作基金會撥付支助款。
2.捐助人一次性捐助每人全年的支助款。
3.支助從受支助時起到受支助人高中畢業(yè)止,每6個月重新審核一次支助對象。
4.每次發(fā)放支助款前進行審核,中途若有情況變動,項目辦公室將重新進行評估或者尋找新的支助人(若支助人停止支助,需向項目辦公室提出申請,項目辦公室有責任為受助人尋找新的支助人)。
六、停止支助條件:
1.孤兒受領(lǐng)養(yǎng)家庭領(lǐng)養(yǎng);
2.家庭情況改善到不符合資助條件;
3.有其他社會資助,資助金額足以支持該學生上學;
4.不符合人基會支助標準;
注:滿足以上任一條件,人基會將重新進行評估。
七、一線志愿者要求:
1.一線志愿者需實地走訪申請受支助學生家庭,了解該生家庭情況,協(xié)助填寫申請表。
2.每6個月探訪一次受支助對象,了解受支助后的變化,提交情況變動表。
3.每年支助款發(fā)放前進行一次走訪,了解家庭情況變動,是否有資格繼續(xù)接受支助,及時匯報家庭情況變動。(每年支助款發(fā)放前人基會有權(quán)利要求了解家庭情況變動,是否有資格繼續(xù)接受資助。)
4.每年底將受支助學生領(lǐng)款的簽字表上報人基會。
八、拾穗行動人基會義務(wù):
1.每6個月、每年審查、核實學生家庭情況并登記。
2.監(jiān)督并跟進受支助對象資金發(fā)放計劃,并完成登記表。
3.發(fā)現(xiàn)亂用善款等問題及時與捐助人溝通,或向相關(guān)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