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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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 Disclosure一、項目名稱
“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行動”
二、發起背景
中國政府十分重視農村婦女脫貧問題。《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明確提出,要進一步動員貧困地區婦女積極參與脫貧行動。當時,我國的8000萬貧困人口中貧困母親約占1/4,她們是最需要關心和救助的弱勢群體。她們生活在極度貧困狀態。口糧不足,缺乏收入來源,更享受不到文化教育、衛生保健等基本社會福利。她們中80%以上是文盲,50%患有各種婦科疾病。這不僅影響到其家庭幸福和后代的健康成長,還直接影響了貧困地區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母親是家庭的核心,沒有幸福的母親,就沒有幸福的家庭,沒有千萬個幸福的家庭,就不會有社會的祥和與安定。幫助了一個貧困母親,就是幫助了她的家庭,幫助了她的后代,也推動了貧困地區的發展。為此,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于1995年2月,聯合中國計劃生育協會和中國人口報社共同發起了“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行動”公益項目。
三、運作模式
“幸福工程”“治窮”項目的模式是“小額資助、直接到人、滾動運作、勞動脫貧”。同時,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成本低、效益好、可持續的其它救助方式。
小額資助:向每位受助母親(戶)提供不超過50000元的救助款。
直接到人:縣(市)項目辦與受助母親簽訂協議,將救助資金直接落實到受助母親,并親自簽字領款。
滾動運作:項目實施周期內,受助母親用款時間由縣(市)項目辦根據項目內容確定,到期收回繼續救助其他貧困母親。
勞動脫貧:通過項目救助,激發貧困母親參與生產勞動的熱情,樹立自尊、自信、自強、自立意識。掌握勞動技能,通過自身的勞動增加經濟收入,提高社會地位。
其它救助方式:在實踐的基礎上探索創新的“公司 + 農戶”、“企業 + 農戶”、“基地 + 農戶”、“合作社 + 農戶”等有助于貧困母親脫貧,有利于資金滾動回收,有益于項目持續發展的救助方式。
四、開展情況
1、救助對象:農村的貧困母親(尤其是計劃生育貧困母親)城市下崗特困母親。
2、宗 旨:動員社會資源,關愛貧困母親。提升發展能力,建設幸福家庭。
3、任 務: “治窮、治愚、治病”。
4、組委會主任:現任:顧秀蓮;(首任:王光美)
5、實施情況:
5.1 健全組織機構
為使“幸福工程”各項目管理制度能夠及時上傳下達,項目運作科學規范,項目發起之初,成立了幸福工程組織工作委員會。隨之,各省也相繼成立了幸福工程省級組委會或辦公室,以加強對資金使用及項目運行的監管。在開展項目的市、縣成立了幸福工程領導小組及項目辦公室,具體負責項目運作,從而確立了“幸福工程”項目運作的“國、省、市、縣”四級管理體系。幸福工程全國組委會負責全國幸福工程工作的宏觀管理及指導;省、市、自治區組委會、辦公室對項目工作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負責本省內幸福工程的宣傳推廣、勸募籌資、項目監管、資金回收等工作;市幸福指導小組協助省級組委會加強對本轄區內幸福工程項目的監管;縣項目辦公室承擔項目選擇,確定對象,運行服務,信息通報,效益評估,資金回收等多項任務。
5.2 完善管理制度
“幸福工程”創立之初就建立了相應的管理制度,且不斷完善,制定了《幸福工程管理辦法》,對善款籌集與使用、項目運行與監管、信息公開與透明等做了明確的規定。
為加強對各級項目管理工作的指導,編制了《幸福工程項目實施方案》、《幸福工程全國組委會項目管理手冊》、《幸福工程項目點(市、縣)管理手冊》,規范了幸福工程項目申報、審批、運作程序及評估標準和方法;明確了各級組織機構的工作職責;確定了受助對象的選擇標準及方法;規定了項目協議書及受助母親項目運作檔案的內容與格式;制作了各種數據的統計報表;確定信息披露的時段與內容等。
為適應公益項目的發展需求,幸福工程辦公室正制定《項目招標手冊》,以使善款的分配與使用更加合理化,更具透明性,從而進一步提升幸福工程的公信力。
5.3 加強人員培訓
為提高各級幸福工程項目管理者的業務能力及為受助母親的服務意識和對慈善事業的責任心,幸福工程全國組委會定期對省、市、縣級項目管理人員分期分批進行業務培訓。通過培訓提升了基層項目管理者的慈善理念,掌握了項目管理知識,提高了項目管理水平。同時,幸福工程項目辦公室的工作人員還利用項目啟動、項目考察、項目調研等機會,對縣、鄉、村項目人員進行培訓。
5.4 強化信息管理
為及時、全面掌握項目點資金使用情況、項目運作績效,全國組委會開發了“幸福工程信息管理系統”,制作了國、省、市、縣、鄉(鎮)五級項目管理軟件,以縣、鄉錄入的每一位受助母的個案資料為基礎,生成了幸福工程的各種統計數據,便于各級幸福工程組織機構對項目的監管,同時也確保了救助資金的完整性和系統性。
5.5 注重產權保護
“幸福工程”創立伊始便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商標注冊申請,1997年4月28日國家工商局向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頒發了幸福工程商標注冊證,這標志著幸福工程品牌的所有權得到了法律保護。在注冊商標時間到期后,又及時辦理了續注手續。
5.6 加強資金管理
第一、縮短項目周期。根據基層實際情況,全國組委會確定2010年后設立的幸福工程項目點,運作周期由原來的五年改為三年。
第二、資金回收到全國組委會。為確保救助資金不流失和有效使用,2010年以后設立的幸福工程項目點,項目周期結束后,項目“治窮”資金全部回收到全國組委會,由全國組委會確定下一周資金用向。
第三、嚴格資金流程
幸福工程項目點的設立嚴格按照以下程序執行:
基層申報項目——全國組委會審批——幸福工程辦公室發設點通知——項目縣做接收資金準備——簽署國、省、市、縣四級協議——幸福工程辦公室發撥款通知并撥付項目款。
縣項目辦舉行項目啟動(發款)儀式——與受助母親簽署資金使用協議并領取救助款——項目款在母親之間滾動運作——項目周期結束資金回收到全國組委會。
5.7 救助方式多元化
在實踐的基礎上,“幸福工程”不斷創新,探索了多元化的救助方式:
——庭院經濟。救助資金直接發放給受助母親,以家庭為單位,開展生產自救助項目。在農村,為母親提供生產啟動資金的同時,給予生產技能培訓,幫助她們成為村里致富帶頭人,不僅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生活,更贏得了生活的尊嚴。在城市,幫母親投資經營雜貨店、裁縫店、小吃店、家政服務等項目。
——規模救助。一是將開展相同生產項目的受助母親集中到同一地區,生產方式仍以家庭為單位,便于管理、交流、培訓、銷售。二是一村一品,推動農村發展。救助資金集中使用,幫助她們發展村莊特色農業、綠色農業,提高受助者生活水平,促進村域經濟發展,進而影響帶動周邊更多村落脫貧致富。
——民企共贏。在幸福工程縣項目辦的協調下,受助母親將救助資金以股金的形式入股小微企業,成為公司員工,以賺取工資并參與年終分紅的方式增加自己及家庭的收入。母親們在進廠務工的同時,還可照顧家中的老人和孩子。這種“公司+農戶”的救助方式,不僅解決了那些沒有自我發展能力的貧困母親及家庭的脫貧問題,同時解決了小微企業生產資金周圍困難的困難,也為企業奉獻愛心搭建了平臺。
——互助合作。將從事同一生產項目的受助母親聯合起來,幫助她們建立生產互助組、合作社或行業協會,統一進種、統一培訓、統一防疫、統一銷售、統一管理。提高了項目的抗風險能力及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提升了受助母親在市場環節中的議價能力,贏得了更多的話語權與利潤。同時,增強了她們的互助精神、公民意識、維權意識和協作能力。
—— 結對救助。一是經濟較發達地區支援貧困地區。響應國務院號召,倡導經濟發達地區對口支援貧困地區。上海、北京、天津、廣州、福建等省市先后在中西部貧困地區建立了80多個對口援助項目點。二是單位、個人結對救助。近年來,相繼為中央直屬機關、中央國家機關、老牛基金會、陜西瑞得寶爾礦山股份有限公司、史玉柱等分別在山東、貴州、河北、廣西、寧夏、重慶、四川、湖南、河南、青海、云南、內蒙、西藏等地設立結對救助項目點,資金使用更加透明。三是開展網絡救助。通過網絡“一對一”、“多對一”的救助方式,幫助近400位貧困母親籌募到發展生產的善款。目前,正進一步探索新型的網絡結對救助方式,為更多的愛心人士搭建一個互動性強、易于參與的平臺,讓更多需要幫助的貧困母親感受到來自社會的關愛與溫暖。
5.8 加強檔案管理
檔案不僅記錄下“幸福工程”的發展軌跡,為考察評估提供文獻資料,為項目監管提供依據,也展示了“幸福工程”的救助成果。因此,項目建立之初便注重檔案管理工作。對國、省、縣、鄉的檔案管理工作,全國組委會都提出了明確具體要求,各級項目辦公室將與幸福相關的圖文資料歸類管理。
5.9 信息公開透明
資金使用及項目運作的透明度越高,公益項目的信譽度就越高。全國組委會多方面入手,加強信息通報。一是舉行新項目點啟動及救助款發放儀式,并邀請捐贈者參與,并將有關信息在網站報道。通過這種形式,讓項目實施地的干部群眾更多、更好的了解幸福工程,增強受助母親的責任感,有利于社會對善款使用及項目運作的監督。二是為基層項目實施情況提供信息發布平臺,隨時發布“幸福工程工作動態、受助母親案例、愛心奉獻者故事、項目管理經驗”等信息,讓捐贈者及時了解掌握捐款使用情況及產生的效果。三是搭建了與社會公眾的互動平臺。基金會網站“幸福工程專欄”專門設置的“捐款意向”及“公眾留言”平臺,更好的了解公眾的捐贈意愿及對幸福工程的合理化建議。定期制作“幸福工程”通訊,并向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寄送,使捐贈者能夠及時了解幸福工程項目動態。
5.10 加強項目評估
根據《幸福工程管理辦法》的規定,縣項目辦對本縣實施的幸福工程項目,除不定期入戶了解情況外,每年要進行項目工作總結,發現問題及時調整解決。省、縣幸福工程組織機構對到期的項目進行終期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報全國組委會。全國組委會組對各地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抽查評估,必要時邀請外部專家組成評估小組進行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通報。2001年、2010年,全國組委會分別邀請了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NGO研究所及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的專家到幸福工程項目點進行項目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公布。
5.11 加大宣傳力度
新媒體與傳統媒體相結合,增加宣傳手段,豐富宣傳內容,擴大宣傳范圍,提升社會影響。出版發行《王光美與幸福工程》、《回報母愛》、《幸福工程十五周年攝影展畫冊》、《走近貧困母親》、《幸福工程100例》、《公益項目評估——以幸福工程為例》(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NGO研究所)、《幸福工程項目評估》(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宣傳冊、小折頁待紙制宣傳品和《幸福工程宣傳片》、幸福工程主題曲《牽著你的手》等音像制品。與央視媒體合作,利用“母親節”檔期宣傳“幸福工程”。與合作伙伴聯合舉辦“慈善晚宴”,在王府井步行街舉辦“為了母親的微笑——幸福工程主題攝影展”。利用官網、門戶網站、官方微博等渠道,以不同的形式宣傳推廣“幸福工程”。
八、取得成果
1、救助成果。截至2017年11月30日,已在全國29個省的825個項目點開展過項目救助,累計投入資金16.6億元,救助貧困母親33.2萬人,惠及人口142.7萬人(2017年我會及各省協會共為111個縣投入資金10556.43萬元,其中新增項目點13個,追加資金項目點98個),脫貧率85%以上,還款率90%以上。在“經濟幫扶”的同時,積極開展“技能扶助、健康扶助”活動,舉辦針對貧困母親的文化和勞動技能培訓22609期,培訓890616人次,為2440997名貧困母親開展婦科疾病診查(其中2017年開展技能培訓387期,培訓24076人次;開展250次義診,38525人參與)有效提高了受助母親的綜合素質和自我發展能力。
2、項目效果。家庭收入增加,脫貧率高。受助母親在項目管理人員的幫助下,經過自己的辛勤勞動,家庭年人均收入超過了當地年人均收入的平均水平。據清華大學專家的調查評估,經幸福工程救助后,貧困母親家庭的脫貧率達到85%以上。中國社科院調查的八個項目點受助母親的脫貧率在80%以上。受助母親的能力得到提升。幸福工程項目的實施不僅為貧困母親提供啟動資金,同時還為她們進行技能培訓,培訓的內容涵蓋了項目點當地農業生產的各個方面,并且提供產前、產中、產后各項服務,通過免費為受助者舉辦各種文化技術培訓,讓貧困母親掌握1--2門生產技能和致富本領,從而提高了她們的自我發展能力。受助母親的家庭、社會地位得到提高。清華專家評估小組調查資料顯示,調查的6個項目點中,在獲得資助之前,只有32位母親擔任過鄉或村干部,而在獲得資助之后有47母親擔任過鄉或村干部,而且表示“愿意”擔任鄉或村干部的婦女多達199位。喚起了貧困母親的互助意識。經過幸福工程救助先富起來的婦女們積極行動起來,“帶動姐妹共同致富”,以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她們有的用自己賺到的錢、有的用自己所掌握的生產技術去幫助其他婦女,有的免費為仍然貧困的母親提供生產資料。有的貧困母親經過努力建立起微小企業,首先吸納其他貧困母親進廠務工或者參加到生產鏈當中,共同致富。通過項目的實施,鄰里之間團結互助意識增強了。增強了貧困母親的市場意識和經營意識。幸福工程的救助項目以家庭種植、養殖為主,購置與銷售產品都要與市場接觸,她們要從中進行比較,選擇,要與各種人交往,這一過程逐步提高了她們的市場意識與經營意識。促進了精神文明建設,提高了家庭幸福指數,有助于社會和諧。實施幸福工程之前,一些村民不務正業,打麻將賭博,至使家庭不合,幸福工程的實施給貧困家庭注入了發展生產的啟動資金,增添了生產內容,也給家庭注入了新的活力,過去經常吵架的夫妻如今不再吵架了,而是全身心的投入到生產項目中去,日子越過越紅火,家庭生活環境得到改善,幸福指數提高,促進了社區的精神文明建設,有助于社會的和諧與穩定。提高了貧困母親的信用水平。“治窮”資金以小額貸款的形式給貧困母親使用,她們妥善使用、按時償還,為自己建立了良好的信用,為她們今后獲得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服務打下信用基礎,增加了發展機會。
3、社會效應。生育觀念發生變化,計劃生育成為更多人的自覺行動。幸福工程的實施慢慢轉變了人們的生育觀念。一方面,幸福工程優先對雙女戶和獨生子女戶實施救助,使廣大的育齡婦女感到要得到幸福工程的救助,不實行計劃生育不行,這樣自覺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越來越多;另一方面,被救助的貧困母親由于受到幸福工程的救助,家庭經濟狀況發生了實實在在的變化,心里十分感激,她們的生育觀念也隨之發生變化,認為多生孩子還不如發展生產,改善家庭狀況。少生快富的觀念逐漸影響到周圍的人群,更多的人開始自覺實行計劃生育。密切了干群關系,促進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幸福工程的開展,使育齡群眾切實感受到政府和計生工作人員的關懷,樹立了計劃生育工作的良好形象。生育觀念的轉變也使他們對計生工作人員反感情緒相應減少,使群眾與計生干部之間的距離越來越近了,改善了計劃生育工作的環境,促進了計生政策的落實。在有些項目點,主動放棄二、三胎指標的多了,自覺落實節育措施的多了,使計劃生育工作呈現出了穩步健康發展的良好勢頭。婦女地位得到提高。幸福工程以貧困母親為救助對象,她們成為了改變個人和家庭命運的主要角色。通過主動參與生產創收活動,接受生產技能、衛生保健知識和文化知識等培訓,貧困母親轉變了觀念,增強了自信心,開發了自身的潛能,提高了素質,增加了家庭經濟收入,也提升了自己在家庭及社會中的地位。很多受助貧困母親勤奮拼搏,擺脫貧困,成為當地勤勞致富的帶頭人。她們有的被評為“少生快富女能人”、“幸福母親”、“文明家庭”等,有的當上計生女組長、計生管理員,有的被吸收入黨,有的當選為村領導班子成員,還有的被選為婦女代表、人大代表。計劃生育基層人員的觀念和能力得到改變和提高。幸福工程的積極作用不僅體現在受助者身上,而且對計劃生育工作人員也有很大的正面促進作用。首先,救助貧困母親的行動促進了計生工作人員觀念和指導思想的轉變為“以人為本”,想計生家庭所想,救計生家庭所急。其次,幸福工程實施鍛煉了計生工作人員為計生家庭提供服務的能力。促進和諧社會和新農村建設。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母親是家庭的核心,救助貧困母親,就是支撐一個家庭。幫助貧困母親脫貧致富,不僅能夠改變貧困母親本人一生的命運,促進家庭的幸福,還能夠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為推進新農村建設打下堅實的基礎。在幸福工程實施的過程中,鼓勵貧困母親互相幫助。在有些項目點,貧困母親們農忙時互相幫助、互相學習致富技術、交流致富經驗,農閑時,開展豐富多彩的娛樂活動,營造了整個社區積極向上的精神面貌。
九、政府肯定,社會認可
“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行動”項目作為一項兼具“人口意識、性別意識和貧富意識”的公益項目,順應了當今國際社會的扶貧潮流。幸福工程救助模式對我國扶貧領域的扶貧事業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他獨特的扶貧模式得到政府的認可與支持。1997年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即發文,號召各地扶貧部門支持“幸福工程”。幸福工程的救助成果也得到了政府社會的認可,2008年,幸福工程被民政部評為“最具影響力的慈善項目”,2010年,幸福工程被民政部譽為中國慈善事業的推動者,2012年,被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推舉為扶貧創新項目。越來越多的愛心人士、愛心企業加入幸福慈善事業,幫助貧困母親早上過上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