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幸福工程福建省組委會工作要求,結合龍巖市計生協會工作安排,龍巖市計生協會、幸福工程龍巖市項目指導小組抽調8人,分成兩組,每組由兩位龍巖市計生協會副會長帶隊,于2012年6月18日開始分別到全市7個縣(市、區)開展為期一周的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資金使用情況專項抽查活動。
抽查內容有下列五項:
1、征收的社會撫養費按比例劃撥到縣級計生協會帳戶情況。
2、執行《福建省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行動管理辦法》、按照“協議”內容,加強對項目點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確保資金如期、如數回收情況。
3、堅持幸福工程資金專設帳戶(科目),專人負責,專款專用的管理原則,除了按規定比例提取工作經費和風險金外,有否挪用、占用或截留。
4、建立完整有序的評估機制,做到項目設立前有資料調查,運作中有跟蹤服務,項目結束有評估總結。
5、加強信息化管理,及時完整上報數據,加強對資金使用及項目動作的監管,及時完成資金使用情況及受助母親檔案錄入工作。
每個縣(市、區)抽查2個開展幸福工程工作的鄉(鎮),采用現場察看、查閱資料和入戶訪問相結合的方式,工作人員填寫調查表。
龍巖市通過開展上述專項抽查活動,有力推進全市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