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工程
幫助困境母親,建設幸福家庭幸福工程
幫助困境母親,建設幸福家庭一、捐款分配比例
2018年中央直屬機關干部職工捐款1292424.2元,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中央直屬機關捐款使用管理辦法》,捐款的分配比例為:80%用于幸福工程項目,即1033939.36元;10%用于“三下鄉”活動,即129242.42元;10%用于人口基金會公益事業及項目管理費用,即129242.42元。
二、設立幸福工程項目點情況
2018年中央國家機關捐款總額80%的資金,即103萬元,在1個省(區)設立1個項目點,投入資金100萬元,救助165位貧困母親,惠及人口20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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